一、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范围
现承担实验室检测任务的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 构根据工作需要,并经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,可选择辖 区内具有相应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,管理体系健全, 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生物安全事故,具有生物安全二级或 以上的实验室分担样品检测任务。受委托实验室可为高等 院校、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、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符 合条件的实验室。各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受委托实验室 的实验活动和生物安全进行督导。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机构要组织协调受委托实验室做好样品检测工作,检测 结果应由受委托实验室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 负责。
二、严格开展实验室活动
各受委托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 范。样品检测前,要在生物安全柜(上海博迅)中对样品进行处理和灭活。每批样品检测结束后,要对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、 废液等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;并对相关仪器、工作台 面、环境进行严格消毒。检测任务完成后,要对所有剩余 样品进行高温高压处理,做好样品销毁记录,不得留样
三、及时报送检测结果
各受委托实验室一旦发现疑似阳性结果,应立即报告 所在地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,并反馈送样单位;省 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于1小时内以快报形式报告中国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,并尽快组织将疑似阳性样品送至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确诊。中国动物卫生与 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完成后,应于1小时内将结果以快报形式 报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,同时反馈送样单位。
四、其他有关要求
各受委托实验室须通过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后方可开 展检测工作,能力比对实施方案由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机构制定并实施。样品检测所用引物、阳性对照品和实 验室操作程序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统一提供。 未经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集病 料。除我部指定的实验室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保 存病料。未经我部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离病毒, 不得进行动物感染实验。